贸易政策

政策法规

        印尼自1995年1月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以来,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。该国的进口关税大多从价征收。大部分产品的进口关税率在0%至20%之间。不过,某些食品、烟草及汽车的关税则为30%至150%不等。

        在印尼,大部分进口货品须缴付增值税。目前增值税的标准税率是10%。此外,该国对汽车、游艇、飞机、房地产等征收奢侈品销售税,现时税率为10%至75%不等。2015年6月,财政部宣布取消电器、运动器材和某些品牌商品的奢侈品销售税。对这些商品转而征收标准增值税,以及相当于买入价10%的所得税。

        然而,货品输往巴淡(Batam)、民丹(Bintan)和吉里汶(Karimun)等位于新加坡以南的自由贸易区,则可免征进口关税、增值税和奢侈品税。这些自由贸易区,特别是巴淡,是新加坡制造商热门的离岸生产基地。

       印尼对进口货品亦实施其他限制,例如特别许可证和进口限额等。举例来说,进口纺织品、鞋履及电子产品需要特别进口商识别编号(NPIK)。此外,若干类产品须接受装运前检查(PSI),作为由印尼国家标准局(BSN)监督的产品合格评估(PCA)的一部分,其中包括陶瓷制品、电子产品、食品饮料、鞋履、纺织品及玩具。

自由贸易协定 

        印尼是东盟成员国,承诺落实东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计划。在这项计划下,东盟内部所有工业产品的贸易只征收0%至5%进口关税。东盟已分别与中国、日本、韩国、印度、澳洲和新西兰签订自由贸易协定,而印尼亦已与日本及巴基斯坦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。

       印尼是中国─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成员,根据该协定,自2005年起中国出口货品可免关税进入印尼市场,而大部分货品的关税则在2010年取消,此举有利于两国进一步增加贸易往来。2015年,中国与印尼的双边贸易额为445亿美元。2015年11月,中国与东盟达成协议将自由贸易协定升级,预期东盟与中国的双边贸易额将由2014年的4,800亿美元,增加至2020年的1万亿美元。

        2015年,中国是印尼非石油出口的第二大进口国,仅在美国之后。在印尼的非石油及天然气出口中,对中国出口的比重由2004年的8.5%上升至2015年的10%。在印尼的非石油进口中,从中国进口的比重由2004年的11.6%上升至2015年的24%。

        印尼亦与超过60个国家/地区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,其中包括美国、日本、新加坡及中国。该国与香港于2010年达成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,在2012年生效。

湘ICP备10000640号

Copyright2005 ?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