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资政策

政策法规

        柬埔寨实施自由的外商投资政策。重点投资领域包括农业、运输、电讯、能源、劳力密集和出口为主的加工业、旅游及人力资源开发等。

        在「合资格投资项目」(QIP)计划下,经柬埔寨发展局(Council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ambodia)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享以下优惠:100%外资拥有权、企业免税期长达8年、免税期过后企业所得税率为20%、进口资本财货免税、对资金汇出不设限制。关于柬埔寨投资环境及法规的详情,请参阅柬埔寨发展局网站。

       2005年柬埔寨首次设立经济特区,特区内的投资项目享有多项优惠,包括免税期、零增值税,以及原材料、机器和设备免进口税。截至2015年9月,柬埔寨共设有14个经济特区,为区内企业的进口、招聘和其他规管事宜提供一站式服务。经济特区主要由柬埔寨经济特区委员会(Cambodia Special Economic Zone Board)负责管理。

        为了增加国家的竞争力,柬埔寨政府于2016年4月宣布取消「预估税制」,以更具透明度的自评税制度代替。预估税是基于企业与税务当局的协商而定。

        外国投资 

        联合国贸易暨发展会议(UNCTAD)资料显示,2014年外商在柬埔寨的直接投资额为17亿美元,较2013年减少7.6%。至2014年底,外商在柬埔寨的累计直接投资额达130亿美元。

       中国、马来西亚及日本是柬埔寨最大外国投资来源地,主要投资在成衣和其他制造业、银行金融、农业、旅游、能源、采矿、房地产、运输及电讯等领域。据中国商务部资料显示,至2014底年中国在柬埔寨的累计直接投资额为32亿美元,大约是2010年(11亿美元)的3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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